- 國際結算
收費項目 | 服務名稱 | 服務內容 | 收費標準 | 適用對象 |
1.境內外匯匯出匯款 | 1.1本系統匯出匯款:電匯、票匯 | 對境內匯款收款人為農商行系統內客戶,收款賬戶為客戶在農商行賬戶收取的匯款手續費 | 匯款金額的1‰,最低50元,最高500元(同城免費),另加電訊費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1.2非本系統匯出匯款:電匯 | 對境內匯款收款人非農商行系統內客戶,收款賬戶為客戶開在他行賬戶時收取的匯款手續費 | 匯款金額的1‰,最低50元,最高1000元(包括同城),另加電訊費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
1.3非本系統匯出匯款:票匯 | 對境內匯款收款人非農商行系統內客戶,收款賬戶為客戶開在他行賬戶時收取的匯款手續費 | 匯款金額的1‰,最低100元,最高1200元.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
1.4匯款修改 | 根據匯款人要求,向付款人修改匯款指示收取的手續費 | 100元/筆,另加電訊費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
1.5退匯 | 根據匯款人要求或收款人要求,將已匯出款項退給匯款人時收取的手續費 | 100元/筆,另加電訊費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
1.6匯票掛失止付 | 匯款人或持票人丟失匯票后,應匯款人要求辦理票匯掛失中止付款時收取的費用 | 100元/筆,另加電訊費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
2.匯出境外匯款 | 2.1電匯 | 根據匯款人要求以電訊方式向收款人匯出款項收取的手續費 | 匯款金額的1‰,最低50元,最高1000元,另加電訊費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2.2信、票匯 | 根據匯款人要求以信匯或票匯方式向收款人匯出款項收取的手續費 | 匯款金額的1‰,最低100元,最高1200元。另加郵費(如有) | ||
2.3匯款修改 | 根據匯款人要求,向付款人修改匯款指示收取的手續費 | 100元/筆,另加電訊費 | ||
2.4退匯 | 根據匯款人要求或收款人要求,將已匯出款項退給匯款人時收取的手續費 | 100元/筆,另加電訊費 | ||
2.5匯票掛失止付 | 匯款人或持票人丟失匯票后,應匯款人要求辦理票匯掛失中止付款時收取的費用 | 100元/筆,另加電訊費 | ||
3.境內外匯匯入匯款 | 3.1退匯:已解付 | 根據匯款人或收款人要求將已經解付的匯款退回收款人,按一筆新的匯出匯款辦理收取的匯出手續費 | 按境內外匯匯出匯款標準收費,另加電訊費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3.2受益人要求轉匯:已解付 | 根據收款人要求,將已經解付的匯款轉匯給第三人時,按一筆新的匯出匯款辦理收取的匯出手續費 | 按境內外匯匯出匯款標準收費,另加電訊費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
3.3 同城、異地外幣來賬退匯費(未解付,且匯出行為非本系統行時收取) | 根據非農商行系統匯出行要求將同城、異地外匯來帳款退回匯出行時收取的手續費 | USD15或等值外幣/筆,另加電訊費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
4.境外匯入匯款 | 4.1退匯:已解付 | 根據匯款人或收款人要求將已經解付的匯款退回收款人,按一筆新的匯出匯款辦理收取的匯出手續費 | 按匯出境外匯款標準收費,另加電訊費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4.2受益人要求轉匯:已解付轉往境內 | 根據收款人要求,將已經解付的匯款轉匯給境內第三人時,按一筆新的境內匯出匯款辦理收取的匯出手續費 | 按境內外匯匯出匯款標準收費,另加電訊費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
4.3受益人要求轉匯:已解付轉往境外 | 根據收款人要求,將已經解付的匯款轉匯給境外第三人時,按一筆新的境外匯出匯款辦理收取的匯出手續費 | 按匯出境外匯款標準收費,另加電訊費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
4.4匯入款原幣入收款人賬 | 匯入外匯款項不結匯直接入同幣種賬戶時收取的手續費 | 匯款金額的1‰,最高500元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
4.5匯入款原幣轉往同業 | 匯入外匯款項不結匯原幣直接劃轉同業同幣種賬戶時收取的手續費 | 匯款金額的1‰,最高1000元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
5.外幣光票托收 | 5.1光票托收 | 根據委托人要求,將委托收款的外幣匯票或外幣本票等票據向境外付款行或付款人收款時收取的費用 | 托收金額的1‰,最低50元,最高1000元。另加郵費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5.2退票 | 境外代收銀行退回委托收款的外幣銀行匯票/本票等票據時收取的退票費 | 50元/筆,境外費用實收,另加電訊費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
5.3受益人要求退匯:已解付 | 根據收款人(委托人)要求,將收匯并已解付的外匯銀行匯票/本票款項以電訊方式退回付款人時按一筆新的匯出匯款收取手續費 | 按匯出匯款標準收費,另加電訊費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
5.4受益人要求轉匯:已解付 | 根據收款人(委托人)要求,將收匯并已解付的外匯銀行匯票/本票款項以電訊方式轉往第三人時按一筆新的匯出匯款收取手續費 | 按匯出匯款標準收費,另加電訊費 | 公司客戶、個人客戶 | |
6.進口代收 | 6.1進口代收 | 根據委托行委托向付款人提示收款時收取的費用 | 進口代收金額的1‰,最低200元,最高2000元 | 公司客戶 |
6.2代收單據轉同業 | 根據委托行委托須將代收單據轉同業辦理向付款人提示收款時收取的費用 | 200元/筆(系統內免費) | 公司客戶 | |
6.3保付 | 根據客戶申請,對商業匯票進行保付加簽承擔到期付款責任時收取的費用 | 保付金額的1‰,最低150元,按月收取,收足保證金者免收 | 公司客戶 | |
6.4無償放單 | 根據委托行指示不付款即向付款人釋放單據時收取的費用 | 200元/筆(國外來單面函中注明不收取貨款時,收此費用,不另收進口代收手續費) | 公司客戶 | |
6.5退單 | 根據委托行要求將單據退回時收取的費用 | 100元/筆(通過我行代收的跟單托收被退單,按筆向委托方收取) | 公司客戶 | |
6.6提示承兌 | 提示客戶承兌 | 150元/筆 | 公司客戶 | |
6.7空運單放貨證明/提單背書:銀行收單前 | 銀行收單前對提單背書 | 貨款金額的0.5‰,最低500元(收足全額保證金者按最低標準收取) | 公司客戶 | |
6.8空運單放貨證明/提單背書:銀行收單后 | 銀行收單后對提單背書 | 50元/筆 | 公司客戶 | |
7.出口托收 | 7.1跟單托收 | 出口單據托收 | 托收金額的1‰,最低200元,最高2000元 | 公司客戶 |
7.2無償放單 | 不付款放單 | 200元/筆(通過我行交單,在委托書中注明不收取貨款,收此費用,不另收跟單托收手續費) | 公司客戶 | |
7.3退單 | 退回單據 | 100元/筆(我行已發出的跟單托收被退單,按筆向委托方收取) | 公司客戶 | |
7.4異地配單 | 寄單行換單 | 50元/筆(向寄單行收取) | 公司客戶 | |
7.5修改托收指示(包括證下托收單據) | 修改托收指示 | 100元/筆 | 公司客戶 | |
7.6轉讓貨款劃撥 | 劃撥代理出口貨款 | 200元/筆(代理出口項下,向委托方收取) | 公司客戶 | |
7.7收匯款原幣入收款人賬 | 收匯款不結匯直接入收款人同幣種賬戶 | 托收金額的1‰,最高500元 | 公司客戶 | |
7.8收匯款原幣轉往同業 | 收匯款不結匯直接入同業同幣種賬戶 | 托收金額的1‰,最高1000元 | 公司客戶 | |
7.9 催收 | 對托收貨款催收 | 100元/筆(應客戶要求的非常規催收) | 公司客戶 | |
8.進口跟單信用證 | 8.1開證 | 開立信用證 | 開證金額的1.5‰,最低500元;效期三個月以上每三個月增收0.5‰,唯 收取全額保證金者不增收 | 公司客戶 |
8.2簡電開證 | 簡單電報格式開立信用證 | 除開證手續費外,另加收100元/筆 | ||
8.3修改增額(包括轉讓信用證修改的通知) | 修改增加信用證金額 | 增額的收取比照開證收費標準收取,最低收費為100元 | 公司客戶 | |
8.4修改效期 | 修改信用證有效期 | 效期三個月以上每三個月增收0.5‰, 增收部分按信用證余額收取,最低100元/筆;收足全額保證金者除外,按其他修改手續費100元/筆收取 | 公司客戶 | |
8.5其他修改 | 其他內容修改 | 100元/筆 | 公司客戶 | |
8.6撤證 | 撤銷信用證 | 100元/筆 | 公司客戶 | |
8.7承兌 | 承諾付款 | 承兌金額的1‰,按月收取,最低150元(按授信金額和授信比例收取,收足全額保證金者免收;以國債、我行存單、我行可接受的銀行承兌匯票作足額質押、備用信用證、保函作足額擔保開證的,可根據風險情況按不低于50%的費率標準收取承兌費) | 公司客戶 | |
8.8退單 | 退回單據 | 200元/筆 | 公司客戶 | |
8.9提貨擔保 | 當進口貨物先于貨運單據到達時,進口商為辦理提貨,向承運人或其代理出具的、請求銀行加簽并由銀行承擔連帶責任的書面擔保 | 提貨擔保金額的0.5‰,最低500元,按季收取(收取足額保證金者按最低標準收取) | 公司客戶 | |
8.10空運單放貨證明/提單背書:銀行收單前 | 銀行收單前對提單背書 | 貨款金額的0.5‰,最低500元(收取足額保證金者按最低標準收取) | 公司客戶 | |
8.11空運單放貨證明/提單背書:銀行收單后 | 銀行收單后對提單背書 | 50元/筆 | 公司客戶 | |
8.12不符點處理費 | 處理不符點單據 | USD60 或等值外幣/筆 | ||
8.13來單、付款處理費 | 辦理換單、安排付款等 | USD20/筆 | ||
8.14延期修改 | 延長信用證期限 | 延期修改次數超過兩次的,從第三次起加收處理費100元/筆 | ||
9.出口跟單信用證 | 9.1撤證 | 撤銷信用證 | 100元/筆 | 公司客戶 |
9.2通知/轉遞 | 通知信用證 | 200元/筆 | ||
9.3修改通知(包括轉讓信用證修改的通知) | 修改信用證的通知 | 100元/筆(如系保兌信用證下增額修改,參照保兌費率計收,最低100元/筆) | ||
9.4預先通知 | 開立信用證之前的預先通知 | 100元/筆 | ||
9.5保兌 | 對信用證加保 | 保兌金額的2‰,最低500元,按季收取(可按國家、銀行風險程度上浮) | ||
9.6付款 | 對信用證付款 | 付款金額的1.5‰,最低200元(指定我行為付款行的收取付款費;延期付款信用證按承兌費收取) | ||
9.7承兌 | 遠期承兌證下我行作為承兌行收取的費用 | 承兌金額的1‰,按月收取,最低150元 | ||
9.8轉讓信用證 | 根據開證行指示辦理轉讓信用證轉讓時收取的費用 | 信用證金額的1‰,最500元,最高1000元 | ||
9.9轉讓貨款劃撥 | 劃撥代理出口貨款 | 200元/筆(代理出口項下,向委托方收取) | ||
9.10款項讓渡:國內 | 將貨款讓渡給境內受讓方時收取的費用 | 300元/筆 | ||
9.11款項讓渡:國外 | 將貨款讓渡給境外受讓方時收取的費用 | 500元/筆 | ||
9.12審單 | 審核信用證項下單據 | 審單金額的1.25‰,最低300元 | ||
9.13異地配單 | 寄單行換單 | 50元/筆(向寄單行收取) | ||
9.14退單 | 退回信用證項下單據 | 200元/筆 | ||
9.15催收 | 催收信用證項下款項 | 100元/筆(應客戶要求的非常規催收) | ||
9.16收匯款原幣入收款人賬 | 收匯款不結匯直接入收款人同幣種賬戶 | 收匯款原幣入收款人帳:金額的1‰,最高500元 | ||
9.17收匯款原幣轉往同業 | 收匯款不結匯直接入同業同幣種賬戶 | 收匯款原幣轉往同業:收匯金額的1‰,最高1000元 | ||
9.18 補制遺失出口信用證 | 補制遺失出口信用證 | 100元/筆 | ||
10.其它 | 10.1查詢 | 向國外銀行查詢 | 100-1000元/筆,(業務辦理完畢后一年以上查詢時收取) | 公司客戶 |
10.2代核印鑒 | 代核對銀行印鑒 | 100元/筆 | ||
10.3代加押 | 代給電報加押 | 300元/筆 | ||
10.4其他服務手續費 | 新產品提供附加服務時收取的手續費 | 與客戶議定按協議收取 | ||
10.5咨詢顧問費 | 應客戶要求為其提供方案設計、培訓、政策咨詢、談判顧問等服務時收取的費用 | 與客戶議定按協議收取 | ||
10.6代理費 | 受客戶委托代理處理相關服務事項收取的費用 | 50-1000元/筆 | ||
10.7資信調查 | 根據客戶委托,通過本行或資信調查公司調查企業資產信譽時收取的費用 | 800-10000元/筆 | ||
10.7預審單證 | 根據客戶需求,利用本行專業技術為其預審有關單據和他行信用證時收取的費用 | 300元/套 | ||
10.8融資安排費 | 根據客戶需要,為其安排海內外融資資金并由海內外金融機構直接提供融資,銀行本身僅提供擔保 | 與客戶議定按協議收取 | ||
11.福費廷 | 11.1 手續費 | 繕制協議,復印單據,審核資料;繕制并發送報文;聯系代理行,安排資金,辦理轉賣手續 | 最低100美元或等值人民幣/筆,國內信用證項下福費廷業務最低500元/筆 | 公司客戶 |
11.2 承諾費 | 承諾期內,銀行即承擔債務人風險 | 按“應收賬款金額x承諾費率x承諾期/360”收取 | ||
11.3國內信用證項下福費廷業務風險承擔費 | 承擔國內信用證開證行信用風險 | 最低年率0.5%,根據承擔的風險綜合考慮業務期限、金額、賣方信用及與賣方銀行業務關系等因素,按照買斷金額和期限收取 | ||
12.國內信用證 | 12.1開證 | 開立國內信用證 | 開證金額的1.5‰,最低300元;效期三個月以上的每三個月增收0.5‰,唯 收取全額保證金者不增收 | 公司客戶 |
12.2修改 | 修改國內信用證 | 修改增額:比照開證收費標準收取,最低100元,不另收修改手續費; 修改效期:三個月以上每三個月增收0.5‰, 增收部分按信用證余額收取,最低100元/筆;收足全額保證金者除外,按其他修改手續費100元/筆收取; 其他修改:100元/筆 | ||
12.3通知 | 通知國內信用證 | 100元 | ||
12.4修改通知 | 修改國內信用證的通知 | 50元 | ||
12.5議付 | 議付國內信用證 | 議付單據金額的1‰,最低100元 | ||
12.6寄單 | 寄送國內信用證項下單據 | 20元(單據郵寄費用按實收取) | ||
12.7驗單 | 審核國內信用證項下單據 | 200元 | ||
12.8不符點處理 | 處理不符點單據 | 450元 | ||
12.9撤銷 | 撤銷國內信用證 | 100元(加收電訊費) | ||
12.10付款 | 對國內信用證付款 | 按照電子匯劃費標準收取 | ||
12.11開證行付款確認 | 確認開證行付款 | 延期付款信用證項下開證行付款金額的0.5‰,按月收取,最低150元 |
公告說明:
1、跨境人民幣結算項下國際結算業務服務價格參照上述標準執行,跨境人民幣匯款手續費參照匯出境外匯款手續費執行,另增收電訊費
2、我行費用計價單位為人民幣,可收取人民幣或等值外幣(外幣按費用收取當日我行公布的對客即期買入價折算);計價單位為美元的費用,可收取人民幣(人民幣按費用收取當日我行公布的對客即期賣出價折算)或等值外幣(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表》折算)。
3、業務中發生的電訊費按我行電訊費標準收取,即國內發電(普通發電10元/筆,全電開證或保函200元/筆)、港澳臺發電(普通發電80元/筆,全電開證或保函300元/筆)、國際發電(普通發電150元/筆,全電開證或保函600元/筆);業務中發生的郵費按我行與當地郵政部門的協議標準收取。
4、凡業務發生境外銀行費用,向客戶按實收取。
5、各類憑證工本費按實收取。
6、通過網銀等電子渠道辦理相應國際結算及貿易融資產品業務時按本表相應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費用。
7、辦理銀行保單項下福費廷、風險參與業務時在提供保險安排、風險參與安排服務時按本表“11.1手續費”項目收取。
8、辦理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國內信用證福費廷業務承擔開證行風險時按本表“11.3國內信用證項下福費廷業務風險承擔費”項目收取費用。
二、保函
1.保函 | 1.1融資類保函(借款,透支等) | 以銀行信用為申請人的融資行為提供擔保 | 比照央行同期貸款利率減半執行,最低1000/季 | 公司客戶 |
1.2融資性租賃保函 | 以銀行信用為融資性租賃行為提供擔保 | 2‰/季,最低1000元/季 | ||
1.3經營性租賃保函 | 以銀行信用為經營性租賃行為提供擔保 | 1.5‰/季,最低500元/季 | ||
1.4補償貿易保函 | 以銀行信用為補償貿易項下的生產產品或產品外銷款項的支付擔保 | 1.25‰/季,最低500元/季 | ||
1.5付款保函 | 合同價款的支付保證 | 1.5‰/季,最低500元/季 | ||
1.6投標保函 | 以銀行信用促進招標順利進行,以銀行擔保取代投標方的保證金 | 0.5‰/季,最低500元/季 | ||
1.7履約保函 | 以銀行信用保證合同義務的正常履行 | 1‰/季,最低500元/季 | ||
1.8預付款保函 | 利于預付款資金及時收取到位,利于加快工程建設或備貨等環節的資金周轉 | 1‰/季,最低500元/季 | ||
1.9加工貿易稅款保付保函 | 為加貿企業執行國家有關加貿進口料件銀行保證金臺賬制度提供擔保服務 | 1‰/季,最低500元/季 | ||
1.10一般關稅保函(含報關即時通—網上支付稅費擔保、電子支付稅費擔保) | 為企業提供“先通關,后繳稅”,簡化通關手續 | 1‰/季,最低500元/季 | ||
1.11留置金保函 | 有助于申請人在工程承包、物資采購合同執行后期提前從業主、買方收回尾款 | 1‰/季,最低500元/季 | ||
1.12質量保函 | 以銀行信用為承包商、供貨方在工程承包、供貨安裝等合同執行進入保修期或維修期后,如約履行保修、維修義務提供擔保 | 1‰/季,最低500元/季 | ||
1.13維修保函 | 同上 | 1‰/季,最低500元/季 | ||
1.14海事保函 | 幫助申請人因船舶或財產被扣押而產生的各種損失和費用 | 2‰/季,最低1000元/季 | ||
1.15其它類保函 | 有效防范商業欺詐 | 0.5‰-2‰/季,最低500元/季 | ||
1.16為代理行轉開保函 | 獲得本地銀行擔保,消除跨境溝通障礙;規避國外銀行信用風險;一定程度上防范匯率風險 | 2‰/季,最低500元/季 | ||
1.17為海外聯行轉開保函 | 獲得本地銀行擔保,消除跨境溝通障礙;一定程度上防范匯率風險 | 0.5‰/季,最低500元/季 | ||
1.18修改 | 提供保函修改服務 | 每筆200元 | ||
1.19通知(包括保函修改的通知) | 提供保函通知服務 | 每筆200元 | ||
1.20注銷 | 提供保函注銷服務 | 每筆200元 | ||
1.21代理索賠 | 提供保函代理索賠服務,維護受益人的正當權益 | 索賠金額的1‰,最低1000元/筆,最高5000元/筆 | ||
2.資信證明 | 2.1資信證明 | 幫助企業提高商業信用;有利于客戶參加大型投標項目,順利通過資格預審程序 | 500元/筆 | 公司客戶 |
2.2出具保函收費情況證明函 | 出具保函收費情況證明 | 500元/筆 | ||
3.工程招投標項下信貸證明及保函承諾函 | 3.1有條件信貸證明及保函承諾函 | 幫助企業提高商業信用;有利于客戶參加大型投標項目,順利通過資格預審程序 | 1000元/筆 | 公司客戶 |
3.2無條件信貸證明 | 幫助企業提高商業信用;有利于客戶參加大型投標項目,順利通過資格預審程序 | 信貸證明金額的2‰,最低1000元/筆 | ||
3.3無條件保函承諾函 | 幫助企業提高商業信用;有利于客戶參加大型投標項目,順利通過資格預審程序 | 保函承諾函金額的1‰,最低1000元/筆 | ||
4.加工貿易保證金臺賬開設 | 4.1加工貿易保證金臺賬開設 | 發揮監管作用,加強綜合管理,保證國家稅收,為加貿企業提供便利 | 每筆100元 | 公司客戶 |
5.其他 | 5.1代審保函 | 保函代審服務,保障客戶正當權益,防范條款風險 | 2000元/筆 | |
5.2代核/查保函真實性 | 核查保函真實性,防范商業欺詐 | 300元/筆 | ||
5.3代理詢價 | 為客戶提供保函業務詢價服務,節約客戶成本 | 500元/單(保函金額500萬美元以上免收) | ||
5.4處理費 | 為保函業務提供相關處理服務 | 500元/筆(保函開出前撤銷委托時收取) | ||
5.5補制收費單據 | 為客戶補制收費單據 | 50元/筆 | ||
5.6其他服務性業務 | 為客戶提供其他與保函業務相關的服務 | 50元-2000元/筆 |
公告說明:
1、我行費用計價單位為人民幣,可收取人民幣或等值外幣(外幣按費用收取當日我行公布的對客即期買入價折算);計價單位為美元的費用,可收取人民幣(人民幣按費用收取當日我行公布的對客即期賣出價折算)或等值外幣(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表》折算)。
2、業務中發生的電訊費按我行電訊費標準收取,即國內發電(普通發電10元/筆,全電開證或保函200元/筆)、港澳臺發電(普通發電80元/筆,全電開證或保函300元/筆)、國際發電(普通發電150元/筆,全電開證或保函600元/筆):業務中發生的郵費按我行與當地郵政部門的協議標準收取。
3、凡業務發生境外銀行費用,向客戶按實收取。
4、各類憑證工本費按實收取。
5、在上述各類業務項下,如出現訴訟費用等其他費用,按實收取。
6、通過網銀等電子渠道辦理相應國際結算及貿易融資產品業務時按本表相應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費用。
三、保理
1.出口雙保理 | 1.1出口保理商傭金 | 出口保理商承擔進口保理商信用風險的收費 | 按發票金額的0.1%-2%收取(不含我行代扣進口保理商傭金) | 公司客戶 |
1.2資信調查(在額度已正式核準,出口商未按約定出單時收取;或額度已初步核準,出口商未正式申請時收取) | 出口保理商通過進口保理商調查進口商資信狀況的收費(正常出單時可免收) | 每筆800-2000元人民幣 | ||
1.3單據處理費 | 審核處理合同、提單、報關單、介紹信和商業發票(載有轉讓條款)等單據的收費 | USD10/每筆(或等值貨幣) | ||
2.進口雙保理 | 2.1進口保理商傭金 | 進口保理商承擔進口商信用風險的收費 | 按發票金額的0.2%-2%收取(由國外出口保理商承擔) | 公司客戶 |
2.2單據處理費 | 審核處理介紹信和商業發票(載有轉讓條款)等單據的收費 | 按每筆10美元或等值貨幣收取(由國外出口保理商承擔) | ||
3.出口商業發票貼現 | 3.1手續費 | 出口保理商提供銷售分戶賬管理、催收等服務的收費 | 按發票金額的0.1%-2%收取 | 公司客戶 |
3.2單據處理費 | 審核處理合同、提單、報關單、介紹信和商業發票(載有轉讓條款)等單據的收費 | 按每筆10美元或等值貨幣收取 | ||
4.國內綜合保理 | 4.1賣方保理商傭金 | 賣方保理商承擔買方保理商信用風險的收費 | 發票金額的0.1%-2% | 公司客戶 |
4.2資信調查(在額度已核準,賣方未按約定出單時收取) | 賣方保理商通過買方保理商調查買方信用狀況的收費(正常出單時可免收) | 每筆800-2000元人民幣 | ||
4.3買方保理商傭金 | 買方保理商承擔買方信用風險的收費 | 發票金額的0.2%-2% | ||
4.4單據處理費 | 審核合同、貨運單據、稅務監制發票、介紹信和商業發票(載有轉讓條款)等單據的收費 | 每筆50元(賣方保理商收取) | ||
5.國內商業發票貼現 | 5.1手續費 | 賣方保理商提供銷售分戶賬管理、催收等服務的收費 | 發票金額的0.1%-2% | 公司客戶 |
5.2單據處理費 | 審核處理合同、貨運單據、稅務監制發票和商業發票(載有轉讓條款)等單據的收費 | 每筆50元 |
公告說明:
1、我行費用計價單位為人民幣,可收取人民幣或等值外幣(外幣按費用收取當日我行公布的對客即期買入價折算);計價單位為美元的費用,可收取人民幣(人民幣按費用收取當日我行公布的對客即期賣出價折算)或等值外幣(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表》折算)。
2、業務中發生的電訊費按我行電訊費標準收取,即國內發電(普通發電10元/筆,全電開證或保函200元/筆)、港澳臺發電(普通發電80元/筆,全電開證或保函300元/筆)、國際發電(普通發電150元/筆,全電開證或保函600元/筆):業務中發生的郵費按我行與當地郵政部門的協議標準收取。
3、凡業務發生境外銀行費用,向客戶按實收取。
4、各類憑證工本費按實收取。
5、在上述各類業務項下,如出現訴訟費用等其他費用,按實收取。
6、通過網銀等電子渠道辦理相應國際結算及貿易融資產品業務時按本表相應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費用。
7、應收賬款保理池融資(出口雙保理)業務手續費按“1.出口雙保理”業務收取。
8、應收賬款保理池融資(出口商業發票貼現)業務手續費按“3.出口商業發票貼現”業務收取。
9、無追索權租賃保理業務、應收賬款保理池融資(國內綜合保理)業務手續費按“4.國內綜合保理”業務收取。
10、有追索權租賃保理業務、應收賬款保理池融資(國內商業發票貼現)業務手續費按“5.國內商業發票貼現”業務收取。